这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到,将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
5月5日,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为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颁布了一系列措施。
说到乡村医疗,就必须提到乡村医生,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乡村医生必须拥有姓名!来看看《意见》对乡村医疗有哪些举措:
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
在国家文件里,除了专门针对乡村医生的文件,其他文件很少单独提到要给乡村医生涨工资,但这次《意见》明确提到,将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
《意见》指出,要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等多种方式,推进城市教科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优化乡村教师、医生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增加基层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很明显,为了能够吸引更多人才进入乡村,提高乡村人才待遇已是当务之急,尤其是在教育和医疗方面,给教师和医生提升待遇才能提高岗位吸引力。
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
《意见》要求,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国家推进基层医疗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其中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是重点工作之一,软硬件都要跟上。
在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快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
看来,今年在基层无论还在硬件建设还是人才引进,都将有明显改善。
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
《意见》提出,健全网络化服务运行机制,鼓励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共体,鼓励城市大医院与县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巡回医疗和远程医疗机制。
在4月份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要创新上下联动的用才机制。围绕”县要强、乡要活、村要稳、上下联、信息通“,加强县域医疗共同体、乡村一体化建设,建设500个县域医共体。
以资源共享、人才下沉、技术协作为重点,鼓励县域内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医共体,强化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建立医共体内人员柔性流动、双向交流机制。积极推行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管理机制。
看得出来,县域医共体将是县域内医联体的主要模式,县乡村逐步实现统一化管理,从而提升县域内医疗整体水平。
实行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
《意见》表示,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行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我国医疗改革的重点之一,通过”总额包干、结余归己、超支自付“的方式,引导医疗机构加快从以”治已病“为中心向”治已病“与”治未病“并重转变,建立”以健康管理为中心“模式,从而实现让人民群众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
将来”医保打包支付“将逐步成为医疗支付的主要方式,医务人员的绩效水平也将受其影响。
例如福建省三明市的C-DRG绩效考核方式,就是每年从医保基金中预留部分基金作为执行C-DRG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奖励给医院。患者越少生病,医院的收入就越多。
另外,《意见》还提出,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提高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倡导优生优育。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医保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
不过,基层待遇的提升,意味着要求也会提高,所以基层医务人员务必增强自身竞争力,才能得到更多的机会。